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事故車輛報廢車輛的流程處理

事故車輛報廢車輛的流程處理

法律分析

(1)報廢汽車所有人應當及時到公安機關辦理機動車報廢手續。公安機關應當在受理之日,向報廢汽車所有人出具《機動車報廢證明》,並告知其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

(二)報廢汽車所有人應當及時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

(三)報廢汽車回收企業憑機動車報廢證明收購報廢汽車,並向報廢汽車車主出具報廢汽車回收證明。

(四)報廢汽車所有人持《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到車籍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註銷登記。

(五)報廢汽車回收企業應當對回收的報廢汽車逐壹登記,報廢汽車回收企業不得拆解、改裝、拼裝或者倒賣涉嫌犯罪的汽車及其“五大總成”和其他零配件。“五大總成”是指從報廢汽車上拆卸下來的發動機、前後橋、變速器、轉向器和車架。

(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報廢汽車出售、贈送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給非報廢汽車回收企業。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自行拆解報廢汽車。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條例》第七十二條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準對機動車進行檢驗,並對檢驗結果承擔法律責任。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核發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時,發現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為未經檢驗、偽造、篡改檢驗數據等行為的機動車出具檢驗合格證明的,,並對其出具的檢驗合格證明予以停止認可,依法予以處罰,並通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 上一篇:實體店七天無理由退貨規則
  • 下一篇:收到法院執行通知書怎麽辦?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