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國企改革“百項行動”是指國務院國企改革領導小組選擇100家以上中央企業子企業和100家以上地方國有骨幹企業,全面落實2065 438-2020年國企改革“1+N”的政策要求,深化綜合改革,力爭在改革重點領域和環節率先取得突破。打造壹批治理結構科學完善、運行機制靈活高效、黨的領導堅強有力、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力顯著提高的國有企業改革排頭兵,凝聚起全面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強大力量。
法律依據:雙百企業實行經理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的操作指引。在雙百企業(含其各級子企業,下同)實施經理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時,請參照本操作指引進行相關工作。鼓勵未納入國企改革“百花行動”的中央企業和地方國有企業各級子企業(含各級子企業,下同),參照本操作指引積極推進相關工作。本操作指引發布前,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和政策,已在本企業或本地區實行經理任期制和合同化管理的,可參照本操作指引,按照“孰優孰劣”的原則,改進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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