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法律關系的主要特征
1,主體只能是國家。2、能體現國家的單方面意誌。3.權利義務不對等。4.它具有財產所有權和控制權單壹轉移的性質。
稅收與稅法的區別
1.稅收是指以國家為主體,為實現國家職能,依靠政治權力,按照法定標準無償取得財政收入的壹種特定分配形式。
稅收的特點是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
2、稅法是指稅收法律制度,是國家法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調整稅收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稅收法律關系要素
1.主體:壹方面是全國各級稅務機關和海關;另壹方面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和組織在中國境內的所有收入來源,都是中國境內稅收法律關系的主體。
2.對象:征稅的對象。比如企業所得稅的法律關系是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
3.內容:其內容是指主體所享有的權利和義務,是稅收法律關系中的靈魂和最本質的東西。
稅收法律關系的範圍
世界各國都明確規定了稅收法定主義原則。未經國會同意,政府不能擅自開征、停止或修改稅收的相關要素。因此,從廣義上講,國家與納稅人之間的稅收法律關系和稅收分配法律關系都包含在稅法中,稅收法律關系的核心是稅收分配法律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