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頭是指企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在門口設置的牌匾及相關設施,是店鋪外的壹種裝飾形式。總的來說,制作精美的門道是美化銷售場所,裝飾店鋪,吸引顧客的壹種手段。精心設計門道是現代裝修的重要組成部分。
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個人在與民事、商事、社會事務有關的活動中,也應當使用公安部門編制的門牌號碼。地名主管部門應當在地名命名或者備案後15日內通知公安部門,公安部門應當與政府有關部門共享門樓地址的新增、變更和註銷信息。
建築物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保持門樓牌完好整潔,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置、拆除、移動、塗改、遮擋或者損壞門樓牌。
我們可以理解為私自設置戶外廣告牌是違法的,會受到工商部門的監督管理,所以需要審批。希望大家理解。
法律依據: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第十條
所有單位和個人都應保持建築物的整潔和美觀。在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臨街建築物的陽臺和窗外,不得堆放或者懸掛有礙市容的物品。搭建或封閉陽臺必須符合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
第十壹條
戶外廣告、標語牌、畫廊、櫥窗等應設置在內容健康、外形美觀的城市,並應定期維護、粉刷或拆除。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必須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並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