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借貸案件的意見》第六條,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利率,但不得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含本金利率)。超過這個限度,多余的利息就不受保護了。比如借貸發生時,銀行同類貸款的年利率是6%,那麽貸款的最高年利率是24%,即超過24%的年利率不受法律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禁止高息借貸,借貸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對利息的支付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未明確利息支付方式,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根據當地或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貸視為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