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捏造事實的人不承擔責任。但是因為妳說的所謂事實在網上很難證明,如果內容涉嫌侵犯他人名譽權,網站無法證明,網站就不應該發布,否則網站要承擔侵權的連帶責任。
從保護大多數人的隱私和名譽權,保護公民權利不受任意侵犯的角度出發,網站應該有社會責任感,不應該發布涉嫌侵犯他人名譽的帖子。如果產生糾紛,建議通過正當途徑起訴。
如果發帖造成自殺、精神疾病、家庭破裂等嚴重後果,且兩者之間有明確的因果關系,則當事人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否則壹般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值得註意的是,網上發帖包括煽動群眾鬧事、誘導群眾上訪、惡意誹謗黨和政府的政策等。,這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