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據相關規定,社會上的治安案件壹般由當地派出所調查;發生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治安案件,由本單位的保衛組織查處。沒有治安組織的,由當地公安機關負責查處。此外,農村沒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違反治安管理需要給予警告、處以50元以下罰款的,公安機關可以委托鄉(鎮)人民政府裁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