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違法所得是指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取得的非法錢財、贓物和非法利益;
2.非法所得通常是指當事人在未取得合法經營資格的情況下從事經營活動所獲得的利潤或凈收入,以及通過非法行為、不正當方法和損害他人利益所獲得的利益;
3.取得違法所得的手段不合法,違法所得可能涉及擅自經營或者其他違法行為的;
4.違法所得和犯罪所得沒有區別,都是指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活動所獲得的利益。
非法收入的概念及應用;
1,定義:非法收入是指通過違法違規行為獲得的經濟利益;
2.來源:可能來自貪汙、受賄、詐騙、偷稅漏稅等違法行為;
3.法律後果:違法所得通常會被依法追回,並可能伴隨罰款或刑事處罰;
4.恢復程序:涉及司法機關的偵查起訴和法院的判決過程;
5.社會影響:非法收入的存在嚴重破壞了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公平正義。
綜上所述,非法所得與違法所得的區別在於,非法所得是指通過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所獲得的非法錢財、贓物和非法利益,而非法所得是指在未取得合法經營資格的情況下,在經營活動中獲得的利潤或通過非法行為或不正當手段獲得的利益。取得非法所得的手段是非法的,非法所得可能涉及越權經營或者其他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兩者都是指從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活動中獲得的利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四條
對犯罪分子非法取得的所有財產,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用於犯罪的個人物品,應當予以沒收。罰沒財物和罰款壹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或者自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