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壹章總則
2.第二章平時征集
3.第三章士兵的現役和預備役
第四章軍官的現役和預備役
5.第五章軍隊院校從青年學生中招收學員
6.第六章人民戰士
7.第七章預備役人員的軍事訓練
8.第八章高等學校和高級中學學生軍事訓練
9.第九章戰時部隊動員
10第十章現役士兵的待遇和退役安置
11,XI法律責任章
12,第十二章補充規定
擴展數據
1,《NPC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的決定》已於2010年2月29日經中華人民共和國NPC第九屆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1998 65438+2月29日,第九屆NPC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的決定》第65438次修正。
3.《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於2009年8月27日經NPC第十壹屆人大常委會第10次會議第二次修正。
4、2011 10 10月29日,十壹屆NPC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對《關於修改中國人民兵役法的決定》進行第三次修改。
參考:中國法院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