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麽我們從三個角度來看婚姻案件的維權有多難:
第壹,取證難。眾目睽睽之下的犯罪可以被醉酒和健忘所掩蓋。好不容易找到視頻當證據,被老板兩頭扒。
二是申訴難。韓主任用幸運的事幫自己的律所拉了萬家集團的業務,轉頭勸說壹個沒有經驗、生活艱辛的幸運小姑娘放棄權益。
第三,難以堅持。作為普通人,維權成本真的太高了。看著Lucky哭泣,吃著她夢想中的冰淇淋,她不僅用自己的尊嚴換來了生命,還被迫違背了自己作為壹個法律人的理想和操守。
“鬧婚”是中國舉行婚禮的傳統習俗,源於“越鬧越開心”的觀念,因此親戚朋友可以向新人表達祝福。遵循傳統習俗,讓婚禮更熱鬧,無可厚非。但是,“熱鬧”不等於沒有紀律的“胡鬧”,也需要有分寸,守住底線。
近年來,壹些地方出現了越來越多醜陋的“婚鬥”,把原本美好的婚禮搞得壹團糟,夫妻雙方深受其害,甚至釀成悲劇。這些陳腐的“夫妻吵架”,早已從“習俗”變成了“壞習俗”。
因此,如果參加婚禮遇到違反低俗婚俗行為,壹定要保留好相關證據(視頻、音頻、證人證言、傷情鑒定報告、治療文書等。)及時報警或起訴維權,讓那些缺乏道德和法律底線的人受到應有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