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並處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壹)拒載、議價、中途甩客或者故意繞道行駛的;
(二)未經乘客同意搭載其他乘客的;
(三)不按規定使用計價器,違規收費的;
(四)未按照規定開具相應車費票據的;
(五)不按照規定攜帶道路運輸證和從業資格證的;
(六)不按照規定使用出租汽車相關設備的;
(七)接受出租汽車電召任務後未履行約定的;
(八)不按規定使用文明用語,車廂外觀不符合要求的。
申請道路運輸從業人員資格證需要哪些資料?
1,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表;
2.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3.機動車駕駛證及其復印件;
4、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或道路旅客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