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壹、方式不同1。形式審查:商標局收到商標註冊申請後,首先進行形式審查。2.實質審查:指國家專利局對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的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和其他實質性內容的審查。二、內容不同1。形式審查:對申請文件的審查(文件是否齊全、填寫是否規範、簽名/印章是否缺失)、對商標圖樣規格、清晰度及必要說明的審查、分類審查(對所報商品/服務的審查)。2.實質審查:是指商標註冊主管機關對商標註冊申請是否符合《商標法》的規定進行審查、資料檢索、分析比較、調查研究等壹系列活動,決定給予初步審查或者駁回申請。三、特點不同1。形式審查:主要審查申請人是否具有申請註冊商標的主體資格,申請商標保護的申請人指定的商品是否符合法律規定。2.實質審查:申請人可以隨時根據自己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未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視為撤回。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十九條* * *在審查過程中,商標局認為商標註冊申請的內容需要說明或者修改的,可以要求申請人作出說明或者修改。申請人不作說明或者修改的,不影響商標局的審查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