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據我國法律,我國嚴格保護婚姻自由。任何人都無權幹涉每個人的婚姻自由,父母也是如此。就算他們有自己的想法,也不能不管自己的女兒,大家的婚姻也不是個人的。他們不能幹涉別人的婚姻自由。更關鍵的是,對於父母來說,似乎沒有認真考慮過女兒的人格和尊嚴。而是在男方的點評下,通過把女兒拖到地上的方式強行把她拖回了自己家,而他的理由竟然是索要天價彩禮。
對於我們國家來說,國家並不提倡高價彩禮,因為對於國家來說,在正常的結婚過程中,我們不需要額外支付彩禮。所謂彩禮,不過是民間的傳統習俗。國家不提倡這樣的彩禮,尤其是壹些地區的高價彩禮。國家也想了各種辦法移風易俗,防止高價缺口的出現。因為這些天價的差距,很多年輕人在結婚的時候總是有很多顧慮,認為這些天價離婚對我們現在結婚率的提高起到了非常大的阻礙作用。
對於父母來說,他們作為整個家庭的長輩,當然會對整個婚姻產生壹定的影響,但不能完全幹涉子女的婚姻選擇,因為這是受法律保護的。我們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意誌也是獨立的。我們不能因為父母的喜好或者父母的選擇而影響自己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