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體真實性的審查。如果是企業借款人,需要審核企業法人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法人代碼證、貸款卡(證)等法律文件,檢查上述法律文件是否在有效期內辦理了年檢手續,名稱變更是否被撤銷、註銷或宣告無效。要重視對部分企業“壹套人馬、多塊牌子”和產權不清、管理混亂的審查。如果是個人貸款,需要核對個人身份證原件和貸款申請表是否是本人簽字或蓋章。審查主題的合法性。要審查法人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是否合法使用,代理人是否越權使用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授權書是否真實,授權內容、期限和事項是否明確,核對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證號,檢查法人和法定代表人印章與預留印章是否壹致, 檢查相關合同、文件是否有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簽字,合夥組織是否有全體合夥人的簽名、蓋章。
法律依據: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壹條申請個人貸款應具備以下條件:
(1)借款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2)貸款用途明確、合法;(3)申請貸款的金額、期限和幣種合理;(4)借款人有還款意願和能力;(5)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6)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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