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應遵守的規則
冰墩不是普通的玩偶形象,而是冬奧會的吉祥物。按照國際慣例,雖然吉祥物是中國設計的,但在奧運會期間,國際奧委會擁有奧運會和吉祥物的知識產權、商標權和專利權。
根據我國有關知識產權的規定,已知未經許可制作或者銷售具有冰墩形象的玩偶或者周邊產品,將冰墩形象用於經營,或者復制、歪曲、篡改冰墩形象用於經營活動,均屬於侵權行為。
第二,要履行的程序
尚超獲得了奧委會的授權,有權在冬奧會期間出售冰碼頭紀念品。因此,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團體,想要使用冰墩形象進行商業活動,都可以登錄國際奧委會官網發起申請,並詳細說明使用的性質、方式、時間和方法。經過奧委會批準後使用是違法的。
第三,越權後果非常嚴重。
北京已經發起了壹場針對未經授權生產盜版冰盾盾娃娃的整治行動。犯罪嫌疑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壹年,並處經濟罰金4萬元。同壹個擅自銷售冰敦敦蛋糕的蛋糕店,也已被當地市場管理局查處。
被網友舉報後,依然發現很多侵權行為。未經授權,使用冰墩形象制作各種首飾、玩具、衣服、包包、鑰匙扣。相關部門也已安排工作人員開展調查,維護奧委會的切身利益,也告誡大家喜歡冰墩,也要了解背後隱藏的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