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私企與私企的區別如下:私企:所有非公有制企業統稱為私企。私營企業:從法律上講,私營企業是指由自然人設立或由自然人控制,以雇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民營經濟是非公有制經濟。現實中包括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和外資經濟三部分。私有化並不等同於私有化。在我國的現實條件下,民營經濟包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民營科技企業、外資經濟、鄉鎮企業、合作社或股份合作制企業、我國的股份制企業和國有民營企業。民營企業是集體所有制,壹般以股份制形式出現。私營企業是個人經營的企業,也叫私營企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76條法人以取得利潤並分配給股東及其它投資者為目的而設立者,為營利法人。
營利性法人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業法人。
第七十七條營利性法人已經依法登記成立。
第七十八條依法成立的營利性法人,由登記機關發給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營利性法人成立日期。
第七十九條設立營利性法人,應當依法制定法人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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