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辦理繼承公證,不代表可以直接去公證處申請。妳還需要當事人準備好申請繼承公證的相關材料,然後通過壹定的程序最終可以申請繼承公證。繼承公證需要經過以下程序:1。填寫公證申請表。根據妳的申請要求,用鋼筆填寫相應的公證申請表。二、提交證明材料1。法定繼承人親自向公證處提交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放棄繼承的,繼承人應當親自到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聲明公證書》或者向住所地公證處提交《放棄繼承聲明公證書》原件。2.到死者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死亡戶口註銷表》原件。3.房地產為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4.親屬證明。親屬證明由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組成,可以由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也可以由村(居)委會出具,並由鄉(鎮)人民政府簽字蓋章(原件)。三、公證員審核材料和《公證申請表》所有證明材料齊全後,即可將證明材料和相關申請表提交給公證員,公證員將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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