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據憲法規定,公民的基本義務包括勞動義務、接受教育的義務、計劃生育的義務。首先,我們應該尊重生命。生命是萬物之源,存在才能擁有。第二,要尊重自己。換句話說,自尊,作為壹個成年人,第壹要務是對自己負責。第三,尊重他人。社會由各種各樣的人和他們的環境組成。人要想在社會上生存,就必須學會與人溝通,而溝通的前提是尊重他人。接下來,我們應該尊重社會。人可以通過不斷的學習和研究取得進步,但是離開社會就無法提升自己,停滯不前。最後,我們應該尊重生命。人的行為總是與生活息息相關,生活是壹個人存在的標誌。每個人都無法阻止生老病死,但要尊重生命。最基本的是對自己負責,對自己的所作所為和所說的壹切負責。當然說起來容易。很難做到。所以要堅強。我們應該勇敢地承擔起我們對家庭、對愛人、對孩子的所有責任和義務。逃不掉。成年人違法,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七條年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是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是未成年人。
第十八條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能夠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16周歲以上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