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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路邊攤說法律。

法律分析:首先,在路邊擺攤阻礙交通是違法的;城管執法是交警部門授權執行公務,扣押財物,不是濫用職權。像這樣的小事,妳最好承認錯誤。也許他們會給妳壹個表面的警告,不罰款就還給妳。最多會被罰款。不會有事的。目前,我國還沒有城管執法的法律規範。城管執法只是依據行政法、行政處罰法、省政府決定、地方政府規章和地方政府文件,部分城市出臺了城管法規。總的來說,城管執法缺乏強有力的直接法律依據。

法律依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第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因施工等特殊需要,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臨時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的,必須經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並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第三十七條不符合城市容貌和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者設施,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建或者拆除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強制拆除,可以並處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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