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汽車載客人數的標準如下:
1,客車是指車長6米以上,載客20人以上等於20人,駕駛員必須持有A1車牌;
2.中型客車是指車長6米以下,載客量10至19的客車,必須持有B1的車牌;
3.微型客車是指車長小於6米,載客不超過9人,車牌為C1的車輛。
公交車超載標準有哪些規定?
1.客車超載扣分標準:駕駛營運客車(不含公交車)、校車超過核定人數20%的扣12分,駕駛營運客車、校車低於核定人數20%的扣6分,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超過核定人數20%的扣6分;
2.客車超載處罰標準:公路客運車輛超過額定乘員載客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過額定乘員20%或者違規載貨的,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綜上所述,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中型客車核載人數從9人到33人不等,實際核載人數不能超過核載人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五條
機動車載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壹)高速公路上載客汽車不得超過核定載客人數,但按規定免費的兒童除外。客滿時,按規定免費的兒童不得超過核定載客人數的10%;
(二)貨車車廂不得載客。在城市道路上,貨運機動車在離開安全位置的情況下,車廂內可搭載1至5名臨時工;貨物高度超過車廂欄桿時,不得載人;
(3)不準12周歲以下未成年人乘坐摩托車後座,輕便摩托車不準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