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專利權的保護範圍是指專利權法律效力所涉及的發明創造的範圍。
2.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範圍以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說明書和附圖可以用來說明權利要求。
3.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範圍以圖片或者照片所示的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為準。
4、確定專利保護範圍的法律文件是權利要求書、說明書、外觀設計照片或圖片。
在確定發明和實用新型的專利保護範圍時,對權利要求所描述的範圍的解釋是關鍵問題。從不同的立場出發,根據不同的解釋原則,保護的範圍是不同的。
根據不同類型的專利,法律規定的保護範圍是不同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範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說明書和附圖可以用於解釋其權利要求。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範圍以圖片或者照片所示的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為準。
法律依據:
專利權法
第二
本法所稱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結構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新的實用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是指以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組合以及色彩、形狀、圖案的組合為基礎,所作出的具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