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建築工程合同的訂立應根據不同情況加以規定,做到準確、清楚、正確,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特別是不同項目的專業術語和含義往往不同。因此,在訂立合同時,更有必要明確適用的法律和技術標準及其含義。
壹般來說,我們應該註意以下三個方面:
(1)作為承包商,首先要了解工程的基本情況,包括發包人提供的圖紙、工程量、工程難度、工期、要達到的施工強度等。如果承包商的施工實力不適合該工程,則應明確,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2)作為發包人,審查承包人的資質等級,是否具備承包工程的實力。是否允許承包商分包應事先在合同中明確說明。
(3)發包人應加強對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並在合同中明確監督的方式、時間和項目內容;對於需要中間驗收的部分,應做出適當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