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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法》概述

該法案於2010年3月65日生效。1776,授權美國總統“向壹國政府出售、轉讓、交換、出租、出借或交付任何美國總統認為對美國國防至關重要的國防物資”。租借法案改變了原來軍用物資需要現金交易的慣例,也改變了“中立國”的本義。該法案最初授權總統出借不超過13億美元的物資。富蘭克林·羅斯福總統在6月向英國提供了十多億美元的援助。法案通過前,美國已通過1940年6月與英國簽訂的基地租借協議,向英國和加拿大提供驅逐艦,以換取英國在西半球的基地使用權。

《租借法案》對二戰反法西斯勝利產生了直接影響。尤其是194112年美國參戰前,繁榮的中國東半部淪陷於日寇手中,法國淪陷,英國遭受德軍空襲,蘇聯大部分重工業基地淪陷。反法西斯陣營每況愈下,戰略物資生產處於明顯劣勢。美國正式參戰後,租借法繼續為盟軍提供物資,直到1944。接受租借法援助的國家有英國(約40%)、蘇聯(約35%)、中華民國等。,還有38個國家,總值500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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