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壹個國家的經濟實力再強,如果沒有健全的法制和守法的公民,也不能算是壹個真正文明強大的國家。按照這個標準,我們離真正的“強”還有壹段距離。雖然我國已經建立了比較完備的法律框架,也開展了多年的法制教育,但事實是“守法”二字遠未成為全體公民的自覺行為。
二、小學生安全條例
1,走在路上靠邊,走在中間會阻礙車輛通行,有被撞的危險。
2.走路的時候,不要邊走邊玩,不要邊走邊看書。
3.如果幾個人壹起走,妳要排隊走到壹邊,隊伍要!劃船,不要橫著走,以免妨礙別人走路。
4.不要在馬路上打鬧、打遊戲、輪滑,容易造成危險。
5.下雨天要特別註意前後的車輛。最好穿黃色雨衣、雨靴、雨傘等雨具,以引起司機的註意。不要用傘擋住視線。不能把傘當玩具,以免刺傷人。
第三,法律格言
1,自由不是無限制的自由,自由是壹種做法律允許的任何事情的權力。-孟德斯鳩
2.自由是做法律所允許的壹切事情的權利。-孟德斯鳩
3.在君主政體中,支配和統治壹切的是法律的力量。在專制政府中,君主的鐵拳永遠高舉,但在人民國家中,也有壹個升官的樞紐,這就是德——孟德斯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