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架是民事還是刑事,視情況而定:
(1)如果對方是輕傷,打架壹般承擔民事責任和行政處罰;
(2)造成對方輕傷以上的,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234-1條
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的,以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未經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的器官,或者強迫、欺騙他人捐獻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違反國家規定,生前違背本人意願摘取其屍體器官,或者生前未經其近親屬同意違背本人意願摘取其屍體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故意傷害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麽?
故意傷害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科目,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死亡的,負刑事責任;
2.客體特征:故意傷害罪侵害的是他人的健康權;
3、客觀特征,故意傷害罪客觀上需要有傷害行為;
4.主觀特征,故意傷害罪在主觀上表現為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傷害他人身體,並且希望或者放任傷害結果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