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事人應當立即停止並保存證據;
2.打電話給交警;
3.在保證區域安全的情況下,將車輛轉移到不影響交通的位置,並設置危險標誌;
4.撤離現場,等待交警處理後續事宜。
大貨車追尾責任如何劃分
1.後車在行駛中與前車相撞造成追尾交通事故,後車負全部責任;
2.前車沒有尾燈的,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3.前車在道路上停車未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未設置警示標誌的,前車負事故次要責任,後車負事故主要責任;後車放置警示標誌的,後車負全責;
4.因前車倒車或者溜進後車造成追尾交通事故的,由前車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時,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及時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傷者改變現場的,應當註明地點。乘客、過往車輛駕駛員、路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和原因沒有爭議的,可以立即撤離現場,恢復交通,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不能立即撤離現場的,應當及時報告執勤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