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點外賣的騎手死亡,點外賣的人無責任。責任方應該是外賣公司,因為他們是雇傭關系。公司要給員工買意外險,發生意外由保險公司賠付。如果沒有買保險,直接責任人是公司。當然,外賣工作人員也要根據具體情況承擔壹部分責任。從法律角度來說,送貨員在送貨途中意外死亡,客戶不需要承擔責任。需要承擔責任的是用人單位和侵權人。顧客是被服務人,與外賣不存在人身傷害或勞動關系,不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並被認定為工傷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後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應當簡便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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