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騎電動車的法定年齡是16周歲。16周歲以下未成年人不得騎電動車上路。騎電動車壹定要戴頭盔,不要超速闖紅燈,遵守交通規則。根據法律規定,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
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壹)駕駛自行車或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
(二)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周歲;
(3)嚴禁酒後駕車;
(四)轉彎前,應當減速並發出信號,不得突然猛轉,超越前車時不得妨礙超車;
(五)不準牽引、攀爬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不準雙手離開把手或者手握物品;
(六)不得助跑並行、互相追逐或者纏繞比賽;
(七)不得騎獨輪車或者兩人以上騎自行車上道路行駛;
(八)非下肢殘疾的人不得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
(九)自行車、三輪車不得安裝動力裝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學習駕駛非機動車。
二、電瓶車的上牌要求是什麽?
1,電機必須有腳踏能力;
2、最高設計時速不超過25公裏;
3.整車質量含電池不超過55公斤;
4、電機功率不超過400瓦;
5.電池的標稱電壓不得超過48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