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責任是指因違反民法、違反合同或民法規定而產生的壹種法律責任。
2.刑事責任是指行為人因其犯罪行為而必須承擔的消極法律後果,由司法機關代表國家予以確定。
3.行政責任是指違反行政法的規定或者因違反行政法的規定而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4.違憲責任是指有關國家機關制定的壹些法律、法規和規章,或者有關國家機關、社會團體或者公民的活動與憲法規定相抵觸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5.國家賠償責任是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公權力時,因違法行使權力而引起的賠償責任。
第二,根據主觀過錯在法律責任中的地位,法律可以分為過錯責任、無過錯責任和公平責任。
三、按主體名稱,分為崗位責任和個人責任。
四、按責任內容可分為財產責任和非財產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