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錄員是在法官的指導和指揮下,負責協助完成審判和執行工作的輔助人員。文員工作的特點是涉及面廣,瑣碎。貫穿整個審判過程,包括立案、庭前準備、開庭、合議庭、宣判、送達、結案、立案等審判輔助工作。可以說,法院的每壹項審判工作都與書記員息息相關。
根據審判實踐,車速記錄儀的具體職責主要包括:
1,負責立案、詢問、合議庭、宣判等各類筆錄;
2.負責法律文件的印刷、校對、發送和裝訂;?
3.協助法官做好訴訟保全、先予執行和執行工作;
4、負責文件的整理和裝訂;?
5、完成調研和宣傳信息的任務;
6.學院交辦的其他工作。
法庭速記員所需的能力:
1,有責任感。成績單工作很辛苦,要有吃苦精神。熱愛這份工作是做好記錄的前提,高度的責任感是做好記錄的保證。作為書記員,妳要始終認為記錄是關系到雙方權利義務的重要載體,會受到歷史的檢驗,所以不能馬虎和馬虎。
2.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識。如實記錄案件審理情況,必須掌握相關法律專業知識,熟悉審判業務,懂得辦案方法。法官在審理案件時經常引用相關法律條款。如果他們對此不熟悉,錄制時難免會出錯。
3.熟悉案件的基本情況。書記員必須在開庭前閱讀記錄,熟悉案情。如果案情復雜,涉及人數較多,要做壹些總結,先把案件中涉及的科技術語、名詞、數字、方言、人名、地名、不尋常的事物、新詞找出來,做到心中有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