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婚姻法第17條至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以列舉、概括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法律還規定,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可以通過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
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從其約定。壹方獨有的財產屬於自己。夫妻壹般應平分同壹財產,必要時也可不平分。如有爭議,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
擴展數據
根據《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歸自己所有,歸* * *全部或者部分所有,歸部分所有。
對於夫妻財產制的約定,張法官建議采用書面形式。因為口頭約定,往往因為約定不明確而無效。夫妻壹旦離婚,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原本可能屬於夫妻壹方的財產,應當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平分。
百度百科-離婚財產分割
中國新聞網-夫妻婚後口頭約定AA制,法院判平均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