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贍養可以分為廣義和狹義。廣義的贍養,壹般是指特定的親屬之間根據法律的明確規定,在經濟上互相支持,在生活上互相幫助的權利義務關系。
3.贍養主要是指子女在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費用的行為,即承擔壹定的經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1074條,有經濟能力的祖父母對父母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經濟能力的孫子女和外孫子女,對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條,老年人及其配偶有互相贍養的義務。被兄弟姐妹贍養的兄弟姐妹成年後,如果她有經濟能力,就有義務贍養沒有贍養人的老年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