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規定,父親的遺產可以由母親和子女協商分配。第壹順序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122條是指自然人死亡時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或者遺產性質不能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第壹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後,按照合法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第壹百二十壹條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如果幾個有血緣關系的人在同壹事件中死亡,死亡時間難以確定,則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後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可以不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