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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市

法律分析:1。準備公司的上市計劃和可行性報告。2.聘請律師為公司介入和完善公司管理相關法律文件,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完善公司的組織機構,策劃撰寫和整理公司上市相關法律文件。3.聘請註冊會計師參與公司上市審計,完善財務報表和原始憑證。4.聘請經紀人進行上市輔導和推薦。5.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和相關上市法律文件,報證監會核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壹百二十條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壹百二十壹條上市公司在壹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總資產30%的,應當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並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第壹百二十二條上市公司應當設立獨立董事,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壹百二十三條上市公司設董事會秘書,負責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的籌備、文件保管、股東信息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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