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又稱國家公務員,是負責統籌管理經濟社會秩序和國家公共資源,維護國家法律法規,履行相關義務的公職人員。在我國,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工資福利由國家財政承擔的工作人員。
根據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公務員職位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國務院因職位特殊需要單獨管理的,可以增設其他職位類別。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5月218日發布的《2016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截至2016年末,全國共有公務員719萬人。
2065438+2009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
針對公務員範圍存在的不同意見,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經過反復研究認為,幹部管理制度正處於改革過程中,公務員範圍需要適應民主政治發展和我國現行幹部管理制度。公務員法草案的規定符合實際情況,建議維持草案規定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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