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權利:(1)教育是壹項基本的公民權利。中國公民有接受國家文化教育的機會,有接受教育的物質幫助的權利。該計劃的實施有利於保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受教育權。②生命健康權是最基本的人身權利。該計劃的實施有利於提高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的營養健康水平,保護他們的生命健康權。
⑶公平:①公平是社會穩定的“天平”。教育公平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會公平。但目前我國農村和邊遠貧困地區教育水平落後,農村學生吃飯難。(2)本計劃的實施有利於維護教育公平。
(4)未來: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青少年的營養健康狀況關系到個人的成長和全面發展,關系到國家的未來和民族的興旺發達。
5.實施:本規劃的實施是政府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具體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