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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企業的六個具體實施方案

法律分析:在組織架構方面,省屬企業集團總部機構將從554家減少到323家,內部總部機構將從2265家減少到581家,減少率分別為41%和74%。以縮減幅度最大的同煤集團為例,總部機構數量將從67家縮減至21家,縮減率為68%。總部內設機構從704個減少到67個,減少率為90%。崗位數量方面,省屬企業集團總部經理助理和中層管理人員將減少壹半以上,經理助理由228人減少到110人,中層管理人員由2062人減少到956人。省屬企業集團總部基層管理人員也將大幅減少,從37,465,438+0減少到650人,減少近80%。人員編制方面,省屬企業集團總部崗位數將由18079人減少至5030人,減少72%。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公開條例》。

第七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

第八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政府信息資源標準化和信息化管理,加強互聯網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和政務服務平臺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開網上辦理水平。

第九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對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監督,並提出批評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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