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連環殺人案主犯連續殺害9人,電視劇《殺人回憶》被當時的韓國改編,在當時也引起了極大的轟動。這起案件發生在1986年9月15日至1991年4月3日,在此期間有10名婦女成為受害者。
受害者的年齡跨度也很大,從少年到70歲都有,而且大部分是先奸後殺,大部分受害者是被勒死的,在當時的韓國影響很大。許多朝鮮婦女害怕離開她們的家,殺人犯甚至被擬人化為各種邪惡的化身。可以說韓國人自己都怕。
對於這個案件,韓國警方已經調查了幾十年。現在他們找到了兇手,被告知根據韓國法律,2017年之前發生的案件,公訴時效是15年,最後壹次作案是1991年,已經超過公訴時效,不能處罰,只能無期徒刑。
從1991的神秘到現在,早已成為壹塊心病。正常的兇手還是死刑,但是這個惡毒的連環殺人犯卻可以免死,實在是對網友不公平。
嚴懲不貸是法律手段,維護社會安寧穩定是法律責任。在刑事案件的處理中,法律是更有利的尺子,但在本案中,因為實時搬遷,法律給予兇手的懲罰太輕。根據他的惡行,應該是死刑,而不是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