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害人可以要求家暴行為人承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2.不構成犯罪的,處15日拘留,並處500元罰款;
3、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確定家庭暴力的標準如下:
1,身體虐待,即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
2、言語虐待,即試圖用言語和語氣控制或傷害另壹個人;
3.心理虐待;
4、性虐待,即強迫對方發生性行為,強迫對方看色情電影或圖片,拒絕使用避孕套等。;
5.家庭暴力是對家庭成員權利的侵犯,包括精神傷害、身體傷害、性傷害和經濟傷害。首次以法律形式界定了家庭暴力的範圍;
6、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婦女兒童工作的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7.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司法機關、人民團體、社會團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企業事業組織應當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為反家庭暴力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
綜上所述,家暴不僅僅指身體虐待,還包括言語虐待和性虐待,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暴力法》第壹條
為了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護家庭成員的合法權益,維護平等、和諧、文明的家庭關系,促進家庭和諧和社會穩定,制定本法。
第二
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虐待、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心侵害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