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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的定義是什麽?

壹、家庭暴力的定義是什麽?

1,家庭暴力是指以婚姻或親密關系、血緣、法律為紐帶的家庭成員之間的暴力行為。它包括家庭關系中的身體、性和情感暴力,以及暴力威脅。家庭暴力可能發生在夫妻之間,父母與子女之間,兄弟姐妹之間,祖孫之間。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暴力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經常虐待、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心侵害行為。

第三十三條

行為人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處理家暴的方法有哪些?

處理家庭暴力的方式如下:

1.向他人和其他組織尋求幫助。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家庭成員的,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及其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和調解;

2.報警求助。公安機關應當在受害人報案時立案偵查;

3.提起離婚訴訟,請求法律援助。如果家暴構成犯罪,比如故意傷害、虐待、強奸等。,依照刑法的有關規定予以制裁。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4.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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