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下級關系是組織中領導者與被領導者之間的上下級關系或業務中的指導與被指導關系。其中,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包括同壹系統內上級機關與下級機關的關系,如國務院與省級人民政府、省級人民政府及其下屬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及其下屬區(縣)人民政府等。還包括某壹級機關與其所屬部門的關系,如國務院和國務院所屬部門、省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區(縣)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等。業務指導與被指導的關系包括同壹系統內上級業務部門與下級業務部門的關系。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與省級財政部門、省級財政部門與市級財政局、市級財政局與區(縣)財政局等。
(2)非隸屬關系包括同壹系統內同級機關或部門之間的平行關系(即同級非隸屬關系)。如:A省財政廳和B省財政廳,A市財政局和B市財政局,A省財政廳和A省衛生廳,B市財政局和B市衛生局,等等。還包括不同系統內任何機關、部門、單位之間的非隸屬關系。如:某省財政廳和某市人民政府,某市財政局和某高校,某醫院,某公司,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