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共分7部分,1260部分,分別是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附則。
擴展數據:
自然人的出生和死亡時間,以出生證和死亡證記載的時間為準;沒有出生證明、死亡證明的,以戶籍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時間為準。如果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上述記載的時間,以該證據證明的時間為準。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認可、追認;但是,純有益的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可以獨立實施。
參考資料:
中央黨校-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