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規定,兩人以上組成團體,三人以上聚集在壹起。結夥打人是指兩人或兩人以上對人進行毆打的行為。具體到幾年,要看受害人的傷情,構成輕傷還是重傷,以及受害人對加害人的認識。輕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被害人傷情較輕,行為人不能判刑,應給予治安管理處罰。賠償金額以受害人的實際支出和因此減少的收入為準。
結夥毆打他人是兩人以上事先故意毆打他人的違法行為。不構成刑事犯罪的,對結夥鬥毆的行為人,處治安拘留5~15日,並處罰款500~1000元。構成犯罪的,處3~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壹)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