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他人簽訂免責借款協議無效,但對借款人有效。也就是說,如果出借的車輛發生了交通事故,壹般情況下,車主是沒有責任的。所有責任由司機承擔。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209條
因租賃、借用導致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不是同壹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對損害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1210條
當事人以買賣或者其他方式轉讓交付機動車但未辦理登記,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機動車責任的,受讓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哪些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可以免責?
1.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
2.盜竊、搶劫機動車輛期間發生的;
3、有證據證明是救助遇險或緊急避險造成的;
4.現場已被交警處理;
5、交通信號不壹致造成的;
6.記錄的機動車號牌信息有誤;
7、因使用偽造、變造或者其他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造成合法機動車被記錄的;
8.其他應當消除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