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沒有法律效力,其真實性無從考證。照片只能證明債務的存在,沒有法律效力。只有在債務人不反對的情況下,才能使用它們。借條的基本內容包括債權人姓名、借款金額、利息計算、還款時間、逾期還款違約金、爭議解決方式、債務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素。只要後面加上債權人姓名、貸款金額、債務人姓名、貸款日期,就符合貸款的主要要求,所以具有法律效力。
壹旦產生糾紛,可以作為證據向人民法院主張債權,人民法院也會受理。證據材料是復印件,提供者拒絕提供原件或者原件的線索,又沒有其他材料證明,對方當事人拒不承認的,在訴訟中不得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當事人有責任為自己的主張提供證據。證據主要包括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鑒定結論、勘驗筆錄。以上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借條是債務人寫的,壹般只有原件才能保護其權益,如果借條是為了證明其效力。如果借條屬於拍的照片,那麽這個效力是沒有的。因此,債權人有必要妥善保管借條。如果被撕毀或丟失,他們的合法權益就會受到損害。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時,有義務提交借款原件,該原件在審理案件時將作為定案的依據。書證應當提交原件,物證應當提供原件。
證據材料是復印件,提供者拒絕提供原件或者原件的線索,又沒有其他材料證明,對方當事人拒不承認的,在訴訟中不得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如果只有借條復印件,沒有其他材料可以證明欠條事實,借條復印件就失去了證據效力,要承擔敗訴責任。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當事人有責任對自己的主張提供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