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繼續跟進經紀業務和分行管理系統的要求,編寫外部系統,完善或督促對口部門完善系統。
2.對經紀業務部門、分支機構及人員開展合規培訓、審計、檢查、咨詢提示等各類合規管理職責。
3、負責代理理財產品的準入、產品審查、文件審核等。
4.與業務部門合規管理人員共同推動合規管理的發展,不斷優化合規管理流程和方法。
5.配合監管部門開展監管工作,包括監管溝通、配合檢查、調取監管調查資料等。
6.落實經紀業務反洗錢工作。
7.完成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工作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學歷,金融、經濟、法律專業優先。
2.3年以上金融、財務、法律、科技、證券工作經驗,有證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機構經紀業務合規工作經驗者優先。
3.精通基本的證券業務流程、知識、交易規則和相關監管法律法規,能夠正確理解法律法規和指引,知曉其對公司經營的實際影響;強烈的風險意識和責任感。
4.通過證券從業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