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於犯錯的員工,如果沒有明確的約定,依據勞動法是不能處罰員工的。如果由於員工的失誤導致公司遭受巨大損失,雇主可以要求賠償。補償方式是用人單位可以從員工每月工資中扣除;
2,但是我國法律明確規定每月扣除工資不得超過20%。
壹、簽訂勞動合同的流程如下:
1,起草勞動合同;
2.雙方應就勞動合同的必備條件協商壹致,然後填寫;
3.雙方簽字蓋章;
4、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壹份。
二。簽訂勞動合同需要的材料如下:
1,身份證復印件;
2.學歷證書復印件;
3.戶口本復印件壹份,戶口本復印件壹份;
4.兩張藍色背景的照片;
5.各種技能證書。
新勞動法關於員工罰款的規定包括,員工犯錯,沒有明確約定的,不能依據勞動法進行處罰。如果由於員工的過錯導致公司遭受巨大損失,用人單位可以要求賠償,賠償方式是用人單位可以從員工的月工資中扣除;但我國法律明確規定,每月扣除工資不得超過2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調解原則適用於仲裁和訴訟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79條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調解不成,壹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壹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