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流程:1。當事人申請鑒定並提交申請書;2、鑒定辦公室發出提交鑒定資料的通知;3、當事人在10個工作日內如實提交鑒定所需的資料或書面陳述;4.支付鑒定費;5、符合受理條件的受理通知書;6、抽取鑒定專家,召開鑒定會議,進行鑒定;7.出具鑒定書。
工傷如何賠償
工傷賠償包括:工傷醫療;安裝輔助器具的費用;停工停薪留職期間,原工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不超過12個月;評定傷殘等級的職工享受傷殘津貼;享受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標準為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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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遭受事故傷害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的,其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特殊情況下,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照前款規定申請工傷認定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之日起1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按照本條第壹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的事項,按照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壹款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在此期間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相關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