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和配偶有養老金。他們可以領取喪葬費和撫恤金。喪葬費、撫恤金等。都是人死後有特殊用途的財產,專門用於支付死者的喪葬費或其家屬的精神撫慰金。
房屋遺囑繼承的轉讓過程如下:
1.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註銷戶口,辦理死亡證明;
2.去區或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公證時需要提交以下材料: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被繼承房屋的產權證或其他證明;戶口簿或親屬關系證明;繼承人的身份證明;提交被繼承人的遺囑;
3.辦理房屋轉移登記;
4.需要繳納相關稅費。
綜上所述,立遺囑人在緊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見證。緊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等形式立遺囑的,所立口頭遺囑無效。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代位繼承人是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子孫。被繼承人的哥哥、姐姐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哥哥、姐姐的子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二十七條
繼承按以下順序進行:
(1)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
本部分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部分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部分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