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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方式有哪些?

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並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權歸屬等問題達成協議的,可以協議離婚。如果壹方不同意離婚,另壹方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會先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將進行判決。訴訟離婚是指夫妻壹方要求離婚,另壹方不同意離婚,或對財產分割、債務分擔、子女撫養等問題有爭議,不能達成協議,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經審理後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壹種離婚方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七十九條?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後,雙方分居滿壹年,壹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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